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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省出台意见推进科技人才评价机制改革日前,省委办公厅、省政府办公厅印发《关于加快推进科技人才评价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》,要求各地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。《意见》明确,要破除唯学历、唯资历、唯论文、唯数量等观念,分类建立科技人才评价标准,加快建立完善以创新能力、质量、贡献、绩效为导向的评价体系,最大限度激发和释放人才创新创业活力。 《意见》指出,要充分发挥评价的导向作用。坚持服务创新发展、倡导科学精神、尊重科研规律、优化评价体系,以科技人才评价机制改革,推进重大原始创新、科技成果转化和高端人才培养引进,为创新型河北建设提供科技人才支撑。 《意见》强调,要分类建立评价标准,实行差异化评价。根据工作性质和科技活动特点,将科技人才分为基础研究人才,应用研究与技术开发人才,社会公益研究、科技管理服务和实验技术人才等3类,分类健全涵盖品德、能力、业绩等要素的评价标准。 《意见》强调,要统筹确定评价方式与方法,坚持以德为先。品德评价以平时表现为基础,注重个人评价与他人评价、正向评价与反向评价相结合。基础研究人才,以同行学术评价为主,鼓励开展国际国内同行评价。应用研究和技术开发人才,突出市场评价,由用户、企业主体、专家评价市场认可情况。社会公益研究、科技管理服务和实验技术人才,重点评价社会效益、服务对象满意度等业内认可、社会认可情况。 《意见》强调,要进一步优化管理与服务。落实用人单位评价自主权,支持用人单位细化标准、确定周期,促进人才评价与培养、使用、激励相结合。加快科研信用体系建设,加快建立全过程科研信用记录,加大对科研不端行为的查处和惩戒力度,引导科技人才严格自律。完善评价配套政策,推进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改革,完善容错免责机制,改革科技奖励制度,落实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分配政策。规范评价管理系统,建立健全流动机制,积极培育发展第三方评价机构,在全社会营造崇尚科学、尊重创新、宽容失败的良好氛围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