春节假期,一部部贺岁档电影如火如荼地排片上映,随着观众观影热情高涨,“盗摄”话题成为网友讨论焦点。看电影拍照发朋友圈算“盗摄”吗?怎样才算侵权?一起了解↓↓
在电影院观影,看到了喜欢的演员、精彩的片断你有没有过立刻拿出手机拍下来的冲动?很多朋友关心看电影时对着银幕拍几张照片发个朋友圈或者微博,到底算不算“盗摄”呢?
专家表示,我国法律上没有“盗摄”这个说法,这应当是侵害著作权的一种通俗的叫法。一张照片或一个小片段用于自己欣赏、个人研究、课堂教学,为了评价或评论某个已发表的作品都是合理的使用范围,不构成著作权法中所说的侵害版权的行为。但是,未经权利人许可,大篇幅拷贝并传播属于侵权。将电影中的精彩片段在短视频平台传播。若当事人不许可,权利人不同意则属于侵权。观影拍照发朋友圈是否构成侵权的关键在于是否在“合理使用”范围内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》第五十二条规定
有下列侵权行为的,应当根据情况,承担停止侵害、消除影响、赔礼道歉、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:
(六)未经著作权人许可,以展览、摄制视听作品的方法使用作品,或者以改编、翻译、注释等方式使用作品的,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。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影产业促进法》第三十一条规定
未经权利人许可,任何人不得对正在放映的电影进行录音录像。发现进行录音录像的,电影院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,并要求其删除;对拒不听从的,有权要求其离场。
在影院盗录院线电影并通过多种途径传播,不仅损害了电影作品权利人的合法权益,还严重破坏了电影市场的版权秩序,不利于我国电影产业健康发展,所以文明观影,从你我做起!